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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学与经营之道
当代儒学网   2014-04-27 00:02:39 作者:宋志明 来源:《光明日报》(2014年4月22日第16版) 文字大小:[][][]

 

    中国化的佛教,其理论导向,与其说是出世主义的,毋宁说是入世主义的。准确一点说,中国佛教主张以出世的心态入世,即世间而出世间。这意味着,成佛的过程比成佛的结果更为重要。成佛的过程不一定在寺庙中实现,在日常生活实践中亦可以实现。对于经营者来说,在经营实践中亦可以实现:用成佛的心态参与经营实践。对于经营者,中国佛教理论也是一种思想资源,从中悟出经营之道。

    一、树立“一即一切、惜缘和睦”的团队意识。中国佛教既然属于佛教范畴,当然不会放弃此岸与彼岸之分;但已经在不违背佛教基本教义的情况下,把两岸整合为一体。华严宗“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理论,不是照着印度佛教讲的,而是中国僧人的创作性诠释。华严宗强调世界的整体性,把这种观念引申到社会方面,便是强调人类的整体性;引申到国家方面,便是强调国家的整体性;引申到企业或公司方面,便是强调团队的整体性。华严宗“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理论,有助于员工树立“惜缘”的团队意识,自觉地把自己看成企业或公司的成员。经营者在团队中,不妨提倡这样的观念:借用佛教的说法,大家在一个团队里工作,那是一种“缘分”。每个人都应当珍惜这样一种“缘分”,同呼吸,共命运;万不可尔虞我诈、闹不团结。经营者应当选择“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业”的经营理念,把管理的重心落在人的精神世界上,促使团队内部关系融洽,减少内耗;力图统筹兼顾,避免偏颇和极端。

    “惜缘”的观念可以用于团队内部管理,也可以用于对外经营。企业或公司与客户打交道,也可以看作一种“缘分”。把商品卖给客户,用佛教的话说,叫做“结缘”。经营者应当珍惜这种“缘分”,讲究诚信,对客户负责,绝不能坑蒙拐骗,搞“一锤子买卖”。

    许多商家都力求把“惜缘”观念运用到管理实践中,收到良好的效果。有些商家干脆就以“惜缘”二字为自己公司的名称。例如,有惜缘工艺品厂、惜缘保洁公司、惜缘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惜缘珠宝有限公司等等,遍布各行各业。这些经营者希望从佛教“惜缘”观念中得到启发,建构一种带有佛教色彩的企业文化。

    二、养成“大彻大悟、法尔随缘”的淡定心态。华严宗从“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学理出发,倡导“惜缘”理念,对经营者有所启迪;禅宗从“平常心是道”的学理出发,倡导“随缘”理念,对经营者也有所启迪。“平常心是道”是马祖道一禅师的名言,他常常开示弟子们说:“道不用修,但莫污染,何为污染?但有生死心,造作趋向,皆是污染。若欲直会其道,平常心是道。何谓平常心?无造作,无是非,无取舍,无断常,无凡无圣。经云:非凡夫行,非圣贤行,是菩萨行。”有人向景岑招贤禅师请教如何是平常心,他的回答十分“平常”:“要眠即眠,要坐即坐。”“热即取凉,寒即向火。”黄龙无门慧开禅师比景岑招贤讲得更为透彻,指出所谓“平常心”就是心头无事,无所执着。他作一偈:“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一个经营者养成“大彻大悟、法尔随缘”的淡定心态很有必要。搞经营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生意场上遇到失败,是在所难免的事情。一个经营者要用一颗平常心坦然看待成功与失败。生意成功了,取决于“缘”;生意失败了,也取决于“缘”。成功了,不必欣喜若狂;失败了,也不必灰心丧气:一切随缘吧,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何必自寻烦恼呢?用一颗平常心消解烦恼,消解紧张情绪和精神压力,能让一个经营者更加镇定,更加沉稳,更加充分地展示自己的才华;能让一个经营者在忙碌的经营实践中真正体味到自在洒脱的人生境界。

    三、练就“自悟自得、别出心裁”的创新思维。禅宗的实际创宗人慧能在《坛经·付嘱品》中说:“我心自有佛,自佛是真佛;自若无佛心,何处求真佛?”既然佛性在心中,那么,修行者成佛的路径,就不能选择外求,只能选择自悟了。对于经营者来说,经营之道有如“佛性”,恐怕也不能外求,只能自悟。经营之道不是从别人那里学来的,也不是从书本中读出来的,而是自己悟出来的。经营者悟出经营之道,同佛教徒悟出佛性,有相似之处,都需要运用“自悟自得、别出心裁”的创新思维。用慧能的话说,叫作“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同样一杯水,生活在赤道附近的非洲人喝了会觉得凉,生活在北极圈里的爱斯基摩人喝了会觉得热。到底是凉,还是热?你得自己喝了之后再下结论。自己觉得如何,远比别人说的靠谱。

    禅宗认为佛性属于“第一义”,而“第一义”是无法用语言说出的;因为说出来已经不是“第一义”了,顶多算作“第二义”。在佛经中,常常把“第一义”比作月亮,把“第二义”比作手指。倘若你不知道月亮在哪里,有人指给你看,而你一味凝视着手指,反而会失落了月亮。佛经写道:“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当应看月。若复观指以为月体,此人岂唯亡失月轮,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标指为明月故。”(《大佛顶首楞严经讲记》卷二)这里讲的道理是:任何时候学习都代替不了领悟,而且领悟比学习更为重要。学习只是手段,领悟才是目的。

    禅宗看重领悟,而领悟具有创新性,不能简单模仿。禅宗编了一段“一指禅”公案,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俱胝禅师的寺院中有一位童子,发现有人向师父请教何谓佛性的问题时,师父不说话,总是向提问者竖起一根手指。有一次师父不在寺院,别人童子提出同样问题,他也学师父的样子,竖起一根手指。俱胝知道这件事情之后,袖里暗暗藏了一把刀,问童子:“如何是佛法?”童子遂竖起一指。俱胝突然抽刀削掉他竖起的指头。童子痛得大叫一声,往门外逃走。俱胝唤回童子,又追问:“如何是佛法?”童子下意识地举起已不存在的手指,顿时悟得“第一义”只能自己领会,不能简单模仿。

    对于经营者来说,经营之道也属于“第一义”,同样不可以言说,不可以模仿,只能以自己独有的方式,用心去体会、去领悟。领悟了经营之道的人,应当是有主见的人,敢于拿主意,绝不能优柔寡断。他要摸索到一条适用自己的发展道路,大胆地走自己的路,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并不必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说、怎么想。他可以听取别人的意见,但大主意总得自己拿。经营之道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如何选对好猫,要靠经营者的悟性。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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