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答复全国人大建议:发挥书院在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的作用 |
当代儒学网 2020-11-15 13:10:35 作者:子清辑 来源:教育部 文字大小:[大][中][小] |
诵读人按:近日,教育部答复了全国人大“关于开创中国特色的书院教育的建议”,强调发挥书院在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的作用,支持有关社会机构发挥方式灵活优势,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鼓励高校开展书院制育人试点,适时扩大改革受益面,详见下文。
您提出的“关于改革现有办学体制限制开创富有活力与中国特色的书院教育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是中央一贯政策。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要求各地重新梳理民办学校准入条件和程序,进一步简政放权,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当前,教育部正在积极推动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我们鼓励包括书院在内的社会力量举办者按照国家关于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教育活动,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二、发挥书院在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的作用。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培养爱国主义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014年,教育部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坚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既要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又要加强家庭、社会与学校之间的配合。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强调把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要功能。我们支持有关社会机构发挥方式灵活优势,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更好助力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探索进一步挖掘书院的育人功能。2019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指出“积极推动高校建立书院制学生管理模式。”2020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指出“依托书院、宿舍等学生生活园区,探索学生组织形式、管理模式、服务机制改革”。一些高校在校内开展了书院制育人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探索了有益经验。下一步,教育部将推动有关高校及时总结经验,适时扩大改革受益面。
您提出的部分具体意见建议,教育部还将在下一步的有关工作中继续深入研究。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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