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当代儒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郭相宏讲《儒家思想与法律的道德性》
2015年10月10日上午9:00--11:00,山西国学大讲堂乙末年公益演讲座第八讲在国学圣地太原文庙成功举办。山西省当代儒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郭相宏主讲《儒家思想与法律的道德性》。讲座由山西省当代儒学研究会秘书张毅主持。
中华儒学会执行会长、山西省当代儒学研究会会长柳河东点评
中华儒学会执行会长、山西省当代儒学研究会会长柳河东,山西省当代儒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当代儒学网总站长卢明宇,山西省当代儒学研究会副会长、儒海书院院长党军民,山西省当代儒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省政协教科文委员会处长阴建盈,山西省当代儒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高级法官、哲学博士宋大琦,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院、太原市儒学促进会理事张增祥,山西儒海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及国学爱好者等参加了此次讲座。
山西省社科联科学院研究院、太原市儒学促进会理事张增祥做点评
讲座中,郭相宏老师围绕主题,列举了很多现实生活中的事例,从法律与道德都是调控社会的手段、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道德与法律共同促进三个方面,做了生动讲述。
山西省当代儒学研究会副会长、儒海书院院长党军民点评
他讲,道德与法律有着共同的性质、任务和目标。法律规范大多起源于道德规范,它们是道德规范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国家才将其上升为法律规范,借助法律的强制力予以保证。道德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上的思想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或上层建筑,提高道德水平有助于自觉守法、护法。
山西当代儒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当代儒学网总站长卢明宇点评
“连路边跌倒老人都不敢扶的民族,还有何前途?”“没有道德的约束,法律是脱缰的野马;法有法律的保障,道德是软弱的羔羊。”对于社会的维系,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山西国学大讲堂乙未年公益讲座第八讲现场
讲座完后,听众热情提问,郭相宏教授耐心、精彩解答,讲堂不时回荡着热烈的掌声。
最后,阴建盈、张增祥、柳河东、党军民、卢明宇等先后进行讲座点评、分享听讲心得。大家对郭相宏教授的讲座给予了盛赞,均表示很有启悟,收益匪浅。
山西省当代儒学研究会秘书张毅会讲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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