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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之“孝”
当代儒学网   2017-06-22 06:02:10 作者:易水寒 来源:光明网 文字大小:[][][]

    《学而篇·第一》中有此一句:“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意思是父亲在时,只需看其子有何志向即可;父亲死了,则看其子的行为;三年内能不改变父亲生时之志,这就算孝了。

    钱穆在解释这句话时特意说明,此章或专对当时贵族在位者言,非对一切人言。无改父道,乃指政治措施,而非日常行为。否则父在时,其子岂无日常行为,而仅云观其志?《里仁篇·第四》中更简单地复述了这句话:“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更易误读,难道父亲做贼,儿子也必须做贼?这样的抬杠,后世有例。

    武则天时代,官员徐某枉法,被长官赵师韫处死。后徐某的儿子徐元庆隐姓埋名,追杀赵师韫,终将其毙于驿馆中。在给徐元庆定罪时,群臣居然难住了:“孝”是当时法律明文规定必须遵守的条例。徐元庆隐忍数年为父报仇,乃大孝子也。但他毕竟又杀了朝廷命官,按律也该受惩罚。于是上上下下展开大讨论,甚至一度达成赦免徐元庆的共识,以鼓励民众“尽孝道”。

    此时,陈子昂写了篇《复仇议》,提出了解决意见,大致是先杀了徐元庆以正国法,然后诏令天下,表扬他的孝心。一帮高级知识分子热烈赞同陈子昂,居然照办。

    《论语》中本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之语。但读《论语》之“孝”,集体读到如此地步,让人惶惶。(易水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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