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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论语与传统孝道文化
当代儒学网   2016-03-11 09:42:29 作者:佚名 来源:未来网 文字大小:[][][]

        在《论浯》中,一般是孝悌相联。“孝”,指尊敬孝顺父母;“悌”,指尊敬兄长。一个人如果不能尊敬兄长,兄弟之间不和睦。就会搞的家内乌烟瘴气,这如何能让父母安心,又怎么能算作孝呢?因此,“悌”和“孝”相比,“悌”就在其次了,可以说它只是孝的一个方面,应从属于孝。

  “孝”作为社会伦理道德的基础,家庭是它最根本的舞台。家,应是充满亲情的地方,没有亲情的家庭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家,而孝是维系家庭亲情的基础。那么,为了保持和巩固一个充满亲情的家,如何把“孝”做的更圆满呢?这首先对孝要有一个比较透彻的理解。在《孔学知识词典》中有对“孝”非常好的解释:“孝,儒家的伦理思想。其义为养亲,事亲,敬亲和尊亲。主张以敬重顺从作为子女对待父母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孔子认为‘孝’即是养亲,‘敬’是人性有别于动物的标志。”

  上面对孝的界定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首先从养亲、事亲来说,子女有对父母赡养的义务,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在动物界尚有“羊跪乳”、“鸦反哺”的报恩父母之情,何况有仁有义的人类呢?但在孔子看来,奉养父母吃喝、为父母尽心竭力的办事这样的孝,还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孝,对此他不满的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又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孔子认为,奉父母以酒食、为父母竭心尽力办事,这样的“孝”做的还不够好的原因是:它缺乏孝最为实质的内容“敬”。只有这孝中的“敬”,才能显示出人之为人与动物的区别来,而这个“敬”不是表面上的唯唯诺诺,须要发自肺腑真情,也只有发自内心的对父母的爱敬之情,才能有表现于外的愉悦之容,去尽心侍奉父母,这就是所谓哮子之有深爱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这也正是我们今天很多人难以做到的,实在值得深省。养亲、事亲、敬亲等这些是孝的大原则,它们都体现于日常生活的细节中。因此,作为子女应当加强道德品质方面的修养,充分认识和理解老年人的精神需要,使老人在物质生活方面和精神生活方面都能充分体会到子女的一片孝心。

  孔子还认为,作为孝子要时时把父母装在心里,因此当他的学生问“孝”时,他教导学生说:“父母唯其疾之忧。”“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他又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作子女的在日常生活中,要清楚父母的身体状况,尤其是父母的身体弱点,有哪些疾病,这样才为尽孝于父母找到侧重点,更加关心、体贴父母。在父母有生之年,尽量不要做那些让父母焦心和担忧的事,即使做,也要给他们讲清利害关系,让父母心里有底。正因为深爱父母,所以必须考虑到父母的天年,一方面因其高寿而高兴,另一方面又要时时刻刻害怕在哪一天会失去父母。虽然这些具体琐碎,可正是通过这些生活细节才真正体现出子女对父母的拳拳真情。

  通常“孝”和“顺”是相联的,“顺”也确实是孝的一个重要内容,但孔子讲“孝顺”并不是无原则的顺。所以当盂懿子问“孝”时,孔子说“无违”,就是说“孝”不要违背“礼”,要符合“礼”。而“礼”的内容应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孔子时代的“礼”是“周礼”,今天,对我们来说,“礼”则应是现时代的各种道德规范和社会法律。因此孔子在回答问孝的学生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也就是说真正孝的子女不能简单盲从父母的意图,必须首先以礼的要求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当父母的要求合乎礼时,就必须“事父母能竭其力”;当父母的要求不合礼时,就应该加以劝诫,即“事父母几谏”㈣,防止由于一味顺从,陷父母于不义之地。如果“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看到自己的心意没有被父母所接受,就仍然恭敬,劳而不怨地去按他们的意思去办。对这一条,还是需要斟酌的。就今天来说,如果父母要子女做伤害他人、贪污受贿等违反法律的事情时,子女再按父母的意思去办,岂不成了“愚孝”吗?这是我们所反对的,所以对此应灵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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