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请您留言 / 友情链接
繁體中文 |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当代儒学网 > 当代儒学 > 百家争鸣 > 儒学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历史经验
儒学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历史经验
当代儒学网   2015-01-09 04:43:23 作者:陈卫平 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文字大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以悠久的中华文明为深厚土壤的。这意味着我们今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从历史的经验中获得启示。中国传统社会在汉代以后的2000多年里,尽管改朝换代的悲喜剧一幕又一幕,但是儒学作为核心价值却一直没有变,儒学始终指导和规范着国家、社会和个人,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借用理学家的话来说,就是“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这意味着儒学的核心价值得到了有效的培育与践行。这其中蕴含着哪些有益的启示呢?

  一、仁义礼智信与核心价值观的结构

  中国传统社会在汉代以后,儒家是主导的意识形态,其核心价值观由此就成了传统社会的核心价值观,而儒家核心价值观就是至今人们还在说的“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独尊儒术,是儒家成为中华文化主流的开始。董仲舒在这同时认识到儒家要成为主流,必须明确其核心价值观,并加以培育和践行,因而提出:“夫仁、谊(义)、礼、知(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举贤良对策》一)将这五者联结为一体,称之为“五常之道”,意味着它具有了完整的儒家核心价值观的意义。这样的核心价值观即有着不同层面的区分,又有着贯通一气的内在结构。

  就“五常之道”价值观形成的历史来说,孔子对仁义礼智信都分别有过论述,而孟子首先把仁义礼智四者并列,联系在一起,并引用《诗经》和孔子的话,把仁义礼智树立为引导民众为善成人的价值准则:“《诗》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告子上》)认为就像任何事物都有规则一样,仁义礼智就是培育民众的准则。这是最早明确地把仁义礼智作为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孟子也多处谈到“信”,将其视作“人伦”中的基本道德品质,更值得提出的是他首先把“诚”作为贯通天道和人道的哲学范畴提出来,并以“诚信”合称来赞扬舜,以为只有出于内心的诚意,才会有交往主体的互信。这是以后董仲舒的五常之“信”以诚实为主要内涵的思想基础。可以说,从孔孟到董仲舒,儒家形成了以仁义礼智信为内容的核心价值观。董仲舒在提出“独尊儒术”的同时,把五常之道确立为儒家的核心价值观,这其实表明了“独尊儒术”的关键在于培育和践行儒学的核心价值观

  对于这样的核心价值观,儒家实际上是区分为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

  “仁”的重要含义是仁政,回答建设什么样国家的问题;行仁政还是施暴政、苛政,就是判断国家是否合乎民意的价值标准。孟子首先提出了“仁政”的概念,把“仁”由原来的道德规范扩充为国家政权的价值准则。即“以德行仁者王”(《公孙丑上》),这就使“仁”具有了国家层面的价值观的意义即王道仁政。

  “义”和“礼”,主要含义是以崇德向善作为社会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回答造就什么样社会的问题;遵守礼义还是贬黜礼义,就是衡量社会是否清明健康的价值标准。

  “智”和“信”,主要含义是个人正确的道德判断和交往行为中优良的道德品质,回答培养什么样人的问题;明辨善恶、诚信笃实还是混淆善恶、欺诈无信,就是区分个人是否人格高尚的价值标准。

  儒家以“五常之道”为核心价值观,不仅并将其区分为三个层面予以培育和践行,而且强调“五常之道”具有以仁为中心的互相联系的内在结构。孔子贵仁,就蕴含着这样的意味。以后宋儒强调“仁包四德”,朱熹以理一分殊的思维方式,将仁作为理一,其余四者则是此理一之仁的分殊。这样三个层面就构成为有机的整体。这对于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来说,就是既要分不同层面,但又要抓住贯通各个层面的理一之仁。这个理一之仁就是对于“五常之道”,就有本体的意义。在此儒学的历史经验就是:核心价值观既要有不同层面,又要有贯彻不同层面的本体依据。

    二、礼仪之邦与核心价值观制度化

  儒学常常被称为礼教,这是因为儒家以礼仪教化人们,造就了中华礼仪之邦。就是说,礼仪是儒家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其实质是通过礼仪把儒学价值观制度化。

  孔子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即以礼治国,这一主张在汉代以后一直主导着中国社会。儒家之礼仪集中表现于“三礼”即《周礼》、《仪礼》、《礼记》三部经典,内容包罗了政治制度、宗教仪式、法典刑律、道德规范、日常生活准则等。广义的制度是指组织人类共同生活、规范和约束个体行为的一系列规则,儒家之礼仪正可以这样的制度概念予以概括。对于价值观念之“仁”和制度规范之“礼”的关系,孔子认为前者必须通过后者才能得以普遍实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因此,礼仪的实施就是儒家价值观制度化的落实,礼仪之邦就是在这落实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

  显然,礼仪之邦形成的历史起点是儒学价值观成为主流价值观;而这又是通过确立礼仪即儒学价值观制度化而实现的。儒学价值观成为主流价值观无疑是在汉代。但这并非如一般人们印象中那样简单: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独尊儒术”的建议,于是儒学三纲五常的价值观就得到了确立。历史的事实是:汉武帝宣示“独尊儒术”的53年以后,在公元前81年召开的盐铁会议上,官位仅次于丞相的御史大夫桑弘羊和贤良、文学等儒生展开激辩,前者批驳后者的儒家重“仁义”的价值观,并明显地占据了上风。这表明儒学价值观即使在最高领导层内也没有得到普遍认同。盐铁会议是在汉昭帝时召开的,继汉昭帝之后的汉宣帝还是强调:“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汉书·元帝纪》)。

  历史从西汉演进到东汉,公元78年召开了白虎观会议。这距盐铁会议已经有近百年之遥。陈寅恪认为根据这次会议编撰的《白虎通义》标志着儒家三纲五常价值观通过制度化而得以确立。他说:“吾中国文化之定义,具于《白虎通》三纲六纪之说”;“夫纲纪本理想抽象之物,然不能不有所依托,以为具体表现之用;其所依托以表现者,实为有形之社会制度”。在他看来儒学价值观在汉代以后的有效确立,不在其思想学说之精深(就此而言不如佛道),而在其社会历史过程中的制度化:“儒者在古代本为典章学术所寄托之专家。李斯受荀卿之学,佐成秦治。秦之法制实为儒家一派学说之所附系。《中庸》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即太史公所谓‘至始皇乃能并冠带之伦’之‘伦’)为儒家理想之制度,而于始皇之身,而得以实现之也。汉承秦业,其官制法律亦袭用前朝。遗传至晋以后,法律与礼经并称,儒家《周官》之学说悉采入法典。夫政治社会一切公私行为,莫不与法典相关,而法典实为儒家学说之具体实现。故两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而关于学说思想方面,或转有不如佛道二教者。”所谓“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就是指儒家礼仪对于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生活制度的影响,这说明了儒家价值观依托礼仪而成为了制度化的存在,由此深入地左右了中国社会。这同时也使中国社会成了礼仪之邦。

  汉代儒生认为儒学要成为主流价值观,必须通过礼仪而使其制度化,由此奠定了儒学价值观制度化的基础和礼仪之邦的基础。汉初的陆贾、贾谊、公孙弘等提出,汉朝要长治久安,必须吸取秦朝“不施仁义”导致二世而亡的教训;确立儒家仁义价值观则必须依靠礼仪:“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贾谊:《新书·礼》)因此,公孙弘制订了朝廷和宗庙的礼仪,他的弟子撰成后来被收入《礼记》的《王制》。贾谊草拟了易服色、改正朔等礼仪制度,但未被采纳。在这前后不断有人提出同样的建议,但在浓厚的黄老之学氛围中均遭到失败。不过,由此可见汉代儒生意识到,只有通过礼仪来把儒学价值观制度化,儒学才能成为主流。董仲舒秉承这样的理念,在提出“独尊儒术”的同时,再次要求制订易服色、改正朔的礼仪制度,得到了汉武帝的赞同。但是“是时上方征讨四夷,锐志武功,不暇留意礼文之事。”(《汉书·礼乐志》)因而制礼的实际工作进展不大。董仲舒之后,一方面王莽建明堂等,“制度甚盛”(《汉书·王莽传》),把汉儒的制礼推向高潮;另一方面戴德、戴圣等对《仪礼》、《礼记》的整理,以及后来刘向、刘歆父子推崇《周礼》为周公致太平之书等,使得礼仪的制订更具操作性、可行性和权威性。由此我们可以明白何以直至白虎观会议,才标志着儒学价值观作为主流价值观得到了广泛,是因为经过汉儒上述的持续不断的礼仪建设,它显示了“由单纯的理论体系到制度体系的跨越具有决定性意义”。在汉代文献中,可以看到不少地方官员以礼仪建设使得儒家价值观因制度化而得到落实的记载。如《后汉书·循吏秦彭传》说:秦彭“以礼训人……每春秋飨射,辄修升降揖让之仪。乃为人设四诫,以定六亲长幼之礼。有尊章教化者擢为乡三老。”这也表明了儒学价值观因礼仪得以制度化而影响社会,同时促成了礼仪之邦的形成。

  礼仪作为儒家价值观的制度化,就是把儒家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所谓落细,是因为礼仪渗透于日常生活细节中;所谓落小,是因为礼仪覆盖了每个社会成员和每个社会角色;所谓落实,是因为礼仪具有规范人们行为的有效性。

      

    三、《四库全书》与核心价值观的话语体系

  儒学作为核心价值,之所以能够落小落细落实,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建立了一套合适的话语体系。清代乾隆年间编纂的《四库全书》集中地代表了这一点。以往我们一般把《四库全书》作为传统学术知识体系的建构形式,其实不仅于此,它也是儒家表达其核心价值的话语体系。四库之“经”,即儒家的经典著作,集中阐发了儒家的核心价值观。经者,常也。它贯穿着儒家认为需要长期坚持的基本思想、基本路线、基本原则。因此,以“经”作为核心价值的话语体系,表达的是对基本价值的坚守和自信,如《四库全书提要》所说:“经禀圣裁,垂型万世,删定之旨,如日中天,无所容其赞述……盖经者非他,天下之公理而已”;“夫学者研理于经,可以正天下之是非”。

  四库之“子”,反映了核心价值的话语体系,不是“经”的一元独霸,而是对多元的包容和吸纳。《四库全书提要》说:“自《六经》以外,立说者皆子书也。……虽真伪相杂,醇疵互见,然凡能自名一家者,必有一节之足以自立,即其不合于圣人者,存之亦可为鉴戒。虽有丝麻,无弃菅蒯,狂夫之言,圣人择焉,在博收而慎取之尔。”就是说,“经”与“子”的统一,在话语体系上表现为前者对后者的有所肯定、借鉴和审慎汲取,从而达到一元与多元、主旋律与多样性的统一。四库之“史”,在话语表达体系上显示了核心价值与历史的对接。史籍是以往事实的记载,因而“经”与“史”的关系,是“理”(道)与“事”(器)的关系,理从事出,事以证理,因此,以“史”作为话语体系的构建,表明作为核心价值之“经”具有被历史事实所证明的合法性。此即《四库全书提要》所谓:“征事于史,可以明古今之成败”。四库之“集”,表明核心价值话语体系的建构,不是干巴巴的说教式的口号,而是赋以艺术形象从而打动人、感化人。“经”与“集”的关系,是“理”与“情”的关系,理合于情,以情入理。于是作为核心价值之“经”就容易入耳、入脑。以“四库”形式建构核心价值的话语体系,提供的历史经验就是:坚守基本价值与多元包容、对接历史、艺术形象相结合。

作者: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导 陈卫平

关闭窗口
 

copyright(c) 2004-2012 中国当代儒学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北京·东城区国子监街65号  e-mail: mail-ccc@163.com  mailzhrx@163.com QQ:1953300734  审批表下载 
晋ICP备12001571号